河南城建学院公务用车租赁“出租车辆公司”项目由河南城建学院进行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河南城建学院公务用车租赁“出租车辆公司”项目;
(2)采购内容:河南城建学院公务用车租赁,主要包括符合公务用车标准的B级车、商务车、大巴车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入围服务商数量:3—5家;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5)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6)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车辆租赁或包车客运业务);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2018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2.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2.1.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车辆要求:
(1)拥有符合公务用车标准的B级车不少于5辆;商务车不少于3辆;
(2)35座以上大巴车不少于3辆或可以协调相关车辆资源。
2.3车况要求:
(1)B级车辆、商务车辆要求5年以内车龄,车况良好,保险齐全;
(2)35座以上大巴车辆要求3年以内车龄,车况良好,保险齐全。
2.4 提供信用中国网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
凡有意向的响应人,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响应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1套(须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于2019年 7 月 23 日—2019年 7 月24 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不含公休及法定节假日)到河南城建学院行政楼312房间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询价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城建学院党政办》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城建学院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
联系人:许京生
联系电话:18317699986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