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2011年春节和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假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0]28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豫机号5532)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0]10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1年春节和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提高防范意识,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单位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的重要作用,认真执行“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综治工作方针,确保假期安全。
二、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放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放假离开时注意切断办公室、教室、实验室、机房、宿舍、图书馆等部位的电源,封好门窗,消除治安、消防的安全隐患。
三、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各单位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节假日期间注意饮食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冰上、水上安全、人身财产安全和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等,辅导员要深入班级召开班会,教育学生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安全离校,安全到家,安全返校。
四、做好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不得无故脱岗、漏岗。各单位于1月16日前将假期值班安排表报保卫处一份。
五、做好重点防范,确保财产安全
各单位放假期间要对贵重物品进行集中存放,值班人员要加强检查和看护,确保安全。
学生携电脑出学生公寓楼离校时,应由后勤服务中心宿管科出具证明;学生从教学楼携电脑离校时,应由系部出具证明。校卫队员、校门保安见证明后,方可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