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5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第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第九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和教育部有关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2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2013年工作任务。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对会议材料进行了专题研究。河南省副省长、省委高校工委书记、厅长王艳玲同志刚才讲话已作部署,一会儿还将作进一步强调,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回顾
2012年,是全省各项教育事业取得辉煌成就的一年,也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一年来,各级各高校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紧紧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和教育改革发展大局,以保持党的纯洁性为引领,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执纪为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保持了好的态势,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一)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动中央和我省关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和教育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各级各高校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各项工作落实,保障了政令畅通。将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把爱国热情转化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实际行动。强化高校思想文化阵地管理,维护了高校的和谐稳定。围绕国家和我省教育规划纲要实施和教育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加强对重大教育项目、重要改革试点项目、重大工作举措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各项教育惠民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教育经费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正常运转。加强对厅机关和直属单位评奖评审、招生招考、干部选拔、工程建设等活动的监督,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
(二)积极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总结2008—2012年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的成果和经验,积极谋划下一个五年规划。继续深入开展“查风险,筑防线”活动,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新建修订了一批制度,进一步拓展了廉政风险防范成果。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承诺活动,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课堂,组织全省高校参加“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在全省教育系统大力营造崇廉尚俭的文化氛围。加强与新媒体沟通联络,做好教育舆情监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和工作效能提高。扎实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仅厅门户网站全年发布信息3000余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000余条,受理公开申请356人次。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全省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关和部门共受理群众举报1400件,立案847件,结案919件,党政纪处分747人,挽回经济损失577.78万元,有些职务犯罪案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省高校纪工委、驻厅纪检组2012年共收到各类控告申诉类举报273件,都及时按照案件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其中向5名高校领导发出了函询通知,同4名高校和厅直单位领导进行了廉政谈话。
(三)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把中央关注和群众关心的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幼儿园收费行为监管、公办中小学有偿补课、中小学改制学校清理规范等作为治理工作重点,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违规收费。对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开展专项督查,特别是对全省中小学特长班、实验班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切实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使用管理工作,实行以“省级评议、市级推荐、坚持三限、学生自愿”为原则的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制度。认真完成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107所需要清理规范的高中改制学校2012年秋季均未以改制学校名义招生。组织开展全省春季、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严肃治理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加大教育乱收费案件查处力度,查处各级各类学校乱收费问题涉及金额675万元,清退违规金额596万元,党政纪处理435人,撤销校长职务3人。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学校行风活动,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和“教育崛起,教师为基”师德主题教育活动、重点处(室)评议活动,组织全省131个县(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开展民主评议窗口单位活动,政风行风建设得到加强。继续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公务用车问题等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四)突出工作重点,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各高校加强对“三重一大”和校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省高校纪工委组织对40所高校进行专项检查并通报,不断规范高校领导班子决策行为。加强高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把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七个关口”,重点对高校科研经费使用、物资采购和校办企业监管、学风建设四个方面进行监督。积极推进高校“阳光工程”建设,在招生就业、学生入党、奖助学金评定等方面实行公开,规范用权行为,堵塞管理漏洞。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对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进行分级审查,重点对民办高等层次非学历教育学校(机构)办学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加强高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及时受理核实群众信访举报,对涉及考试舞弊、违反政策招生办学等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查处。发挥教育系统人才优势,充分发挥高校廉政机构作用,以课题研究为平台,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加强对高校落实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分别组织对36所省管高校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逐一反馈,排名后3位的高校给予主要领导诫勉谈话。
总的看来,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改革发展同步推进,良性互动,发挥了积极作用。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主动站位全局,积极融入并努力服务大局,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为各项教育事业和谐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应该看到,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面临严峻考验。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正式实施,教育投入的持续加大,在给教育事业带来巨大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严峻挑战。当前,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弱化,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庸懒散奢等各种不良风气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干部为民服务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利用职权职务影响和岗位优势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突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自律意识不强,自我要求松懈,违背职业道德、学术不端、利用科研项目谋取非法利益现象存在;一些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管理不够、约束不力,在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影响事业发展和单位稳定;教育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贪腐案件仍时有发生,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任重道远,建立健全具有教育系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仍然有大量工作要做;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思维方式方法、工作方式方法还需要不断创新。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盲目乐观,必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励精图治,群策群力,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推动廉洁政治建设。
二、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教育改革发展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全会和教育部有关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中原经济区建设实际,紧紧围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总任务,牢牢把握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一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着力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党的纪律和作风建设。
1.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党的集中统一。
2.加强作风建设。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若干意见,切实落实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各项制度,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摒弃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教育厅党组春节前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全省各高校、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都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具体措施,并坚决地认真地贯彻落实。要建立抓落实的长效机制,每年年底前进行专项检查并将结果报告上级党组织,坚决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带头落实规定要求,并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强化日常监督,严格执行纪律,严肃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3.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坚决查纠以权谋私行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2)严肃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3)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4)继续做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5)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6)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7)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治理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反弹。
(二)深化专项治理,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要求,巩固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成果,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教育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全面建立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实名制学籍信息系统,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各项教育惠民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进行常态化监督。
2.严格规范招生、收费行为。(1)以城市义务教育择校热点地区为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确保就近入学(含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比例不低于当年招生人数的90%。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招收特长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2)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各地推荐给学生的教辅材料必须从我省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选取,一个学科一套教辅,供学生选用。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3)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认真执行《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和要求,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等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兴趣班、特长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在保教费之外收取任何费用。(4)严禁公办中小学进行有偿补课。研究化解有偿补课举措,任何公办中小学不得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组织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公办中小学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严禁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校外有偿补课。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的,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奖、晋升、职称评审等资格,并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5)严格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管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资金。(6)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20%,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建立学籍,禁止在择校生之外招收借读生、自费生。根据国家安排,今年要开展《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3.加强对中小学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对已完成清理规范工作的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和高中阶段改制学校进行复核,巩固清理规范成果,防止反弹。定性为公办学校的,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招生收费政策;定性为民办学校的,必须履行民办学校审批手续,取得办学许可证;没有清理规范到位的,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政策。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必须做到法人、办学场所、财务、招生、学业证书“五独立”,确保公办优质教育资源的公益性质,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4.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创新、为民、务实、清廉、和谐”的“五型”机关建设。加大作风整顿力度,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作风霸道、脱离群众、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等不良行为,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大力推进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注重运用科技手段防治腐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学校行风活动,对学校办学、招生、收费行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为学生服务、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议,建立纠风治乱的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继续开展群众满意的县区招生服务大厅评议活动和重点处室评议活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大力推进“阳光治校”,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认真总结经验,以阳光治校为载体,通过大学章程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加强权力制约机制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育人环境。
1.继续开展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校务公开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将在适当时候召开高校“三重一大”、校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工作推进会,交流工作经验,提升工作质量。各高校要继续在完善配套制度、认真落实制度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促进高校民主依法治校,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民主监督权利,以公开透明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2.加强对高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继续加强对高校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落实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今年要突出以下两个重点:(1)深化科研经费使用监管。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去年召开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视频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3个文件要求。各高校都要对本校科研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梳理,认真查找管理漏洞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措施,抓好长效机制建设。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将组织专项监督检查。(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内容具体、要求明确的教师行为规范,配套建立考评机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要对本校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兼职情况进行调研,规范中层干部兼职行为。进一步深化学风建设,加强学术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学术诚信同业监督机制,加强学术活动全方位监督和约束。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加大优秀师德典型宣传力度,促进形成重德养德的良好风气。
3.加强对高校违规招生及相关乱收费行为的治理。规范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政策,杜绝暗箱操作和徇私舞弊。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行为,严禁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加强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严禁以中外合作办学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乱收费。加强高校招生执法监察,严肃考风考纪,严厉打击考场腐败行为,严肃查处招生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大对高校违规办班、滥发文凭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行为。
(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持续完善惩防体系。
1.做好惩防体系五年规划工作。认真总结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经验,汇集教育系统反腐倡廉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创新经验,制定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健全督查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继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巩固两年来开展“查找廉政风险、构筑拒腐防线”活动成果,继续在厅机关、厅直属单位、高校深入开展“查风险、筑防线”活动。今年要重视总结两年来的工作经验,着重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广大党员干部廉政风险意识;持续加强制度建设,把廉政风险防范引入制度建立、执行、检查的各个环节,建立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各级各单位要对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回顾,查找存在问题,弥补监管漏洞,不断把这项工作推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采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章党纪、政治品行和从政道德教育,切实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化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重视和发挥互联网、微博、短信等各类新兴媒体作用,扩大廉政宣传的覆盖面。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应对处置和引导工作。充分发挥高校学科和人才优势,推动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创新。
4.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积极探索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措施,推进权力运行公开规范。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群众评议、重大事项报告和信访监督等制度。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和部门履行职责,强化对领导干部和权力部门的监督。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扎实开展制度建设专项推进活动。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开展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5.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认真核查案件线索,严厉惩处腐败分子。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大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物资采购等高校重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强化中小学校长职务犯罪预防,加强对新形势下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特点和规律的研判,进一步提高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工作水平。要通过查办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加强制度建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发挥治本功能。
三、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反腐倡廉关系党和国家的兴衰成败,关系一个地方和单位的事业发展,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谋划,下大力气抓紧抓好。
(一)强化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各高校都要负起责任。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多年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厅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各级各高校积极推进,通过年初部署、年中检查、年底考核,形成了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我们要保持这种良好的工作态势,继续以责任制为抓手,齐心协力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党组织都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必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渎职”的理念,坚持“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项教育业务工作之中,纳入党委行政总体工作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空档。对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省高校纪工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将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使这项工作年年有创新,年年出成效。
(二)改进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关键在做。要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必须以优良的作风和科学的方法来保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以转变工作作风为契机,以作风的转变促进工作理念、思路和方法的提升,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健康发展。改进作风要高站位、高标准、高要求;要抓细节、抓具体、抓苗头;要勇探索、深研究、啃硬骨;要使真劲、善借力、项目化,真抓实干,真正抓出成效。要以开展“求真务实清廉”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群众路线教育,做到身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多办为民之事,坚决反对特权,反对与民争利、以权谋私。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环境。
(三)突出重点。反腐败工作千头万绪,一个单位和部门人员有限,精力有限,时间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遍地开花,如果事无巨细,不分轻重,眉毛胡子一把抓,不仅事倍功半,还会陷入事务主义,整天忙忙碌碌,却收效甚微。因而,要突出重点,坚持项目带动,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推进和整体提升。各单位都要注意围绕事业发展的重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教育改革发展的难点,结合实际,每年抓住一两件大事难事,以踏石留印、抓铁留痕的劲头,下大力气,狠抓落实,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工作的推进,善始善终,彰显成效。
(四)凝聚合力。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在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上,没有旁观者,没有局外人,更不能靠纪委来包打天下,必须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来参与和支持反腐败工作。要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形成全党全社会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这其中,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在这里,我要专门强调一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基础工程来抓,加大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力度,牢固树立执纪者更要带头遵守纪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以过硬的思想、能力、组织和作风,履职尽责,赢得信任。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广大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牢记使命、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攻坚克难,切实转变作风,按照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要求,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以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和积极主动的进取精神,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化。
同志们,完成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部署,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开拓进取、忠诚履职,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全省教育事业发展和中原经济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